在2022年6月20日左右,我从韩海希手中购买了冀D63530万合营运车辆,路线是郝村至邯郸,车辆转让费为148000元。当时,我和韩海希、江军锋三人在魏县汽车站江军锋的办公室内,江军锋表示可以先运营大辛庄至邯郸线路,之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他明确表示:“你跑吧,魏县车站有我呢,我不会扣你的车,其他人也不敢扣你的车。”
2022年2月冀D6B530车辆原线路为郝村至邯郸。但到了9月5日左右,江军锋告知我线路可以改为大辛庄北至马神庙、拐里北,可以上313省道,但办理手续需要大约1万元。我同意了这个方案,并在2023年4月6日给江军峰转账了1万元。然而,到了2023年4月24日,他打电话说1万元不够,还需要额外的5000元。因为委魏县运管站要求支付5000元费用,否则他们不会盖章。于是,我又向江军锋转账了5000元,这两次共转款共15000元,都有微信转账记录为证,江军锋没有给开任何收据和发票。
到了2023年7月23日左右,江军江多次给我打电话,让我把车还于万合客运公司,说这车不能上新的路线。在2023年7月30日,江军峰和车站的4至5名工作人员在大辛庄强行把冀D6B530车辆开走,直到2023年9月6日审车时才让我去开车。在9月6日审完车后,江军峰又多次给我打电话,说有人告万合集团公司,让我把车先停了,不允许再继续跑营运。
我在2023年6月15日左右去邯郸行政大厅查询冀D6B530车辆的当前规定线路,行政大厅工作人员告诉我,该车辆在2023年4月28日已经可以合法正常经营大辛庄至邯郸线路。然而,江军峰之前却说我的车手续不合法。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在2023年9月8日再次去邯郸行政大厅核实了相关情况。运管处和审批局的答复是一致的:冀D6B530车辆已经拥有合法批复的正式手续。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在2023年10月10日,江军锋又给我打电话让我把车送到魏县汽车站,要求停运冀D6B530车辆。另外,江军锋和另外四名车站工作人员于9月22日下午16:00点左右在我家门口逗留,他们的行为让人怀疑他们是否企图偷窃车辆或还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江军锋是强盗还是黑恶势力存在?
在这段时间里,江军锋多次尝试通过胜营交警队的张警官、韩日强和魏县市场监管局的许杰等三人说服我放弃车辆所有权并卖给他。江军锋以权谋私,利用自己的权利强压于我,强迫我卖车于他,不卖车就永不让跑车,江军锋两次索要15000元属于什么费用?也希望纪委监委严查这种以权谋私行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运营和生活。
综上所述,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介入此事,帮助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还我正常生活。实际举报人郭延伟,手机号1518889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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