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市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河北省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冀教明电〔2020〕1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级各类返校报到时间
各县(市、区)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返校报到时间安排,综合考虑区域交通状况、应急准备、学校人群密度、学龄阶段特点等,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间、分批渐次复学复课,确保安全、平稳、有序。
(一)中小学校
9月1日—2日: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开学。
9月3日:小学一至三年级,初一年级,高一年级开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
9月1日—2日:中职学校二年级、三年级开学。
9月3日:中职学校一年级开学。
(三)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
9月1日起,具备校园疫情防控条件的驻邯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可组织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高校新生开学时间根据高招录取工作进度,由各高校确定。
(四)幼儿园
9月7日:幼儿园中班、大班开园。
9月8日:幼儿园小班开园。
(五)校外培训机构
9月1日起,全市各类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开班书面申请,经教育、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验收批准后,可安全有序开班。
二、按照“六到位”要求扎实做好返校开学工作
(一)物资储备到位
各学校要在前期物资储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防控要求和实际继续统筹做好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杀用品和隔离衣等校园基本防控物资的调度、储备,确保返校开学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持续供应。
(二)核酸检测到位
所有未在邯的学生和教职工尽快返邯,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如确需不能返回的,可自行检测后,开学返校前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根据省要求,此次核酸检测费用由学生和教职工自行承担。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检测费用由财政负担。各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切实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三)开学验收到位
市教育局结合省最新要求,对《邯郸市2020年秋季学期复学复课条件核查验收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的联合检查验收组,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验收细则对属地学校进行返校开学条件核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政,确保各类方案预案符合学校实际、应急措施可操作可执行。核验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严格责任落实。核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复学复课,要及时整改,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学复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核查验收工作要在8月29日前完成。
(四)摸排统计到位
继续严格执行并实施“五包一”“一生一档”和“三包一”“一师一档”的全面摸排、精准摸排、重点摸排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实填写上报《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和《个人健康登记承诺书》,安排专人逐一严格核实,摸清本校师生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旅居情况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精准研判每名师生是否符合返校复课条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申领“河北健康码”,实现领码、扫码、亮码,所持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或者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要继续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管理,落实包联责任,落实核酸检测、医学随访、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
(五)常态防控到位
要落实学校常态防控的要求,严把返校师生研判关,精准研判,科学研判。严把入校体温检测关,寄宿生一日三检、走读生一日两检,出现可疑症状,按规定流程送发热门诊。严把学校出入关,简化优化报到流程,校门口顺畅不聚集,落实寄宿制学校封闭管理要求和走读生一日一出入、两点一线要求。严把开学第一课关,把安全防疫、加强爱国情怀教育作为专题内容,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充分激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严把场所定位关,在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做好重点防控,消除隐患。严把洗手关,学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特别是要在厕所、食堂等重点区域附近设置大量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严把应急处置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全面提升处理能力,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严把通风消杀关,每周进行1-2次卫生大扫除,加强重点场所卫生清洁,每天至少消毒两次,实行物品消毒制度,各类学习、生活、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消毒1次。
(六)督导落实到位
加强对学校指导和监督,严格禁止学校擅自提前复学复课,教师违规集中补课,学生提前返校等行为,学校要坚持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复学复课前后学校的抽査检查力度,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三、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完善防控流程,加强防控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加大对条件相对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以科学精准防控,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网,全面做好开学准备,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二)提前公布返校开学时间
要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本校本年级本班复学复课通知要求、返校批次、返校时间等,同时要及时发布防控信息,确保每一名学生、每一名家长、每一个家庭都了解返校开学工作及防控要求。
(三)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班核验工作
按照“依申请核验,按标准核验,按要求整改,按规定开班”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所辖区域内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逐个开展联合安全核验工作,特别是做好教师核酸检测、教学环境消毒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安全有序开班。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提前开展线下培训。
邯郸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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